注: 1.A級鍋爐制造許可范圍還包括鍋筒、集箱、蛇形管、膜式壁、鍋爐范圍內管道及管道元件、鰭片式省煤器,其他A級承壓部件制造由上述制造許可覆蓋,不單獨進行許可。 2.B級許可范圍的鍋爐承壓部件由持鍋爐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不單獨進行許可。 3.鍋爐制造單位可以安裝本單位制造的鍋爐(散裝鍋爐除外)。 4.鍋爐改造和修理,應由取得相應級別的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或相應級別的鍋爐制造資格的單位進行,不單獨進行許可。 5.鍋爐范圍內管道可以由鍋爐制造單位設計,也可以由取得GCD級壓力管道設計許可的單位設計;鍋爐范圍內管道中使用的管件和元件組合裝置(減溫減壓裝置、流量計(殼體)、工廠化預制管段),由相應級別的鍋爐制造單位制造或者由取得相應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的單位制造;鍋爐范圍內管道中使用的管子、閥門、補償器等壓力管道元件,由取得相應壓力管道元件制造許可的單位制造。 |